财务们知道宝宝离婚案涉及到哪些税收知识吗?
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108人浏览发布日期:2018-12-06 11:30:56
最近宝宝(王宝强)离婚案一直闹得沸沸扬扬,风头一度改过奥运会。如今,宝宝离婚案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归属问题进行了第一次的开庭审理。但是这不是今天讨论的重点,今天要说的是,各位财务们有没有认真想过离婚案涉及到的税收问题呢?咱们一起来分析分析吧! 1一、夫妻离婚,是否需要交税? 答案很明确,离婚过程中的财产流转或所得,均不需要缴税。 相关法规如下: 1、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此处的家庭财产分割即包括了离婚财产分割。” 2、土地增值税 法规有两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文件规定,征税的行为是出售和有偿转让,离婚转让显然不在法定的征税范围。 3、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4、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法规,显而易见,在夫妻离婚过程中,不产生纳税义务! 2二、拔出萝卜带出泥,亿万资产以前是否应税尽税? 平日里常常听人抱怨,工薪阶层是纳税的主力,那些亿万家产的人却缴税不多。想想也觉得好像也不奇怪,那么多亿万千万富翁,豪宅豪车多多,这个真的教过多少税,税单开过多少?这些真的感觉是……小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你懂的。 王宝强,着名演员,媒体报道资产过亿,大概分为几个部分,房产、影视片酬、公司股权、影视公司分红等等。 1、房产 购买房产主要涉及契税,转让房产才涉及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 2、影视片酬 这一块,宝强也是个大头,片酬属于劳务报酬范围,税率是20%,超过2万的加成50%,也就是30%,以宝强的实力,应该是多数是30%的税率了,这么高的税率乘以不菲的收入,为国家应当是贡献了不少税收。 3、公司股权分红 20%的税率,比较简单。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宝宝离婚事件对于不同的人看来也有不同的观点。身为财务人员,咱们不仅仅是在看娱乐新闻,也能从这个事件中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哦!另外,具备财务知识真的非常重要,宝宝要是一开始就懂财务知识,也不会演变出这么多麻烦事啦!所以,各位财务小伙伴们在工作之余还是要记得学习充电,多考证,让自己的财务知识更为丰富! 联系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我们24小时专线:13560337002; 2、仁和会计全国热线:13560337002; 3、您也可以直接点击咨询我们在线客服QQ:386531775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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